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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密文書機密等級變更或註銷程序

納入檔案管理之一般公務機密文書,每年定期由文書組會同業務單位清查檢討,未標示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條件,其須變更機密等級或解密者,按以下程序辦理變更或解密手續。

  • 他機關核定機密檔案(本校為原機密檔案之受文者):(流程圖
  • 機密文書已標示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條件者,其保密期限已屆或條件成就時,承辦單位填具「機密等級變更或註銷紀錄單」,由文書組辦理後續事宜。